周靖宇/制图
日前,内蒙古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因违规开展基金业务,被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部分银行在开展代销保险等业务时也出现乱象,亦被开罚单。
近年来,公募基金销售一片火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基金、保险等业务也快速发展,成为银行“创收利器”。但同时,部分机构也出现误导销售、销售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夸大宣传等问题。
2020年10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基金监管办法》)正式实施,对商业银行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金融机构,做出了详细规范。
部分从业人员
无基金从业资格
日前,内蒙古证监局在官网公布一则对内蒙古银行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出具警示函。因涉及5项违规问题,内蒙古银行需在30日内进行整改。
决定书显示,内蒙古证监局在2020年12月2日至4日,对内蒙古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内蒙古银行存在5项违规问题:部分授权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网点未匹配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业务负责人;部分基金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对基金销售业务建立有效的灾备系统;基金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未有效实现相互分离;基金销售人员培训记录留痕不全。
近年来,多地证监局频繁出手,针对基金销售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期还有3家银行因基金业务违规收到罚单,被责令整改。
今年1月4日,新疆证监局官网发布的一条公告显示,因乌鲁木齐银行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违反《基金监管办法》第八条规定。由此,新疆证监局对乌鲁木齐银行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该行在60日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0年12月,云南两家银行——富滇银行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