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先前披露的信息,包商银行已于今年2月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宣告破产。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北京一中院的相关公告指出,2020年11月17日,该院裁定受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2月3日,包商银行管理人向该院提出申请,称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包商银行净资产约为-2055.16亿元,资产总额约为4.47亿元,负债总额约为2059.62亿元。
公告显示,管理人接管包商银行后,经调查审阅,包商银行在破产清算申请前已无任何生产经营,业务任何在职人员,除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相关工作,亦无其他业务,其实际资产价值较专项审计报告记载情况进一步降低。“因此,包商银行已经明显资不抵债且无实际清偿能力。”
“此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申请,且本案现已无和解之可能。故请求本院依法宣告包商银行破产。”
北京一中院认为,根据管理人的调查及提交的材料,可以确认包商银行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宣告破产的条件。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北京一中院于今年2月7日裁定宣告包商银行破产。
行长助手注意到,根据此前北京市一中院网站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为“全国首例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案”。
北青金融
(来源:北京市一中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