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各大网络平台的监测,江苏省各城市2023年年末二手房挂牌价格分析结果如下。
2023年江苏城市二手房年末价格与同比数据如下:
2023年江苏省各城市二手房价格年末值与同比
2023年江苏省各城市二手房年末价格同比涨跌分布
2023年江苏省各城市二手房年末价格分布
整体来说,江苏省二手房价格普遍下跌较多,徐州市、淮安市、镇江市、南京市和南通市均较2022年12月下跌超过一成,分别下跌15.70%、13.65%、12.42%、11.14%和11.09%。其余城市也下跌超过5%,较其他省份普遍下跌更加明显。
各城市全年变化趋势
南京市二手房价格第二季度下跌后区域平稳,年末同比下跌11.14%
南京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南京市二手房价格第二季度下跌后区域平稳,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11.14%。
南京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1.2023年6月20日,南京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2023年6月20日起,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夫妻双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通知》提出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积极推动贯彻落实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购房安居,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信贷政策的解答》,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说明政策确实起到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表现在二手房价格上就是整体挂网价格趋于平稳。
苏州市二手房价格自第二季度开始下行,年末同比下跌7.91%
苏州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苏州市二手房价格自第二季度开始下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7.91%。并且在年末有加速下跌的现象。
苏州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3月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3年4月11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
2023年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苏州市出台的这些政策在较短的时间内提振了市场,但是很快二手房价格又进入下行状态。由此可见这些政策没有起到良好的长效作用。
无锡市二手房价格持续下跌,年末同比下跌9.91%
无锡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无锡市二手房价格持续下跌,虽然在3月和7月有所波动,但是最终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9.91%。
无锡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2月20日,无锡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提高了多孩家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年4月25日,无锡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2023年5月19日,无锡市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3年7月25日,无锡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出“认房不认贷”政策。
无锡市这些政策同样只起到了短期的作用,没有改变下跌的整体趋势。
常州市二手房价格在2月达到年度高点后持续下行,年末同比下跌8.32%
常州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常州市二手房价格在2月达到年度高点后持续下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8.32%。
常州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4月1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括调整优化用地供应政策、调整优化限购政策、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四个方面,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包括提高单职工家庭首次、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和降低多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2023年8月1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将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12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另一个是取消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限制。
2023年9月5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补充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提高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的支持比例,将原来10倍的基础上提高至11倍,另一个是提高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购房贷款利率的优惠幅度,将原来0.25个百分点的优惠幅度提高至0.75个百分点。
常州市这些政策同样只起到了短期的作用,没有改变下跌的整体趋势。
扬州市二手房价格虽有短期回升,但持续下行,年末同比下跌6.10%
扬州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扬州市二手房价格除了4月和6月出现短期回升,其余均持续下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6.10%
扬州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4月7日,扬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商品住房购买限制性政策的意见》(简称《意见》): 主要包括取消限购、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适当鼓励购房等方面。其中,取消限购是指对购房者不再限制新购住房的套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保证金比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等;适当鼓励购房主要包括加大对购房者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契税税率等内容。
2023年7月31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主要包括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取消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满 24 个月的限制、实施差异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等方面。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6万元;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最低可降至30%。
两次政策出台对应两次回升,但是似乎只是昙花一现,整体趋势不变。
南通市二手房价格全年稳定下跌,年末同比下跌11.09%
南通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南通市二手房价格全年稳定下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11.09%。
南通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8月,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政策。
2023年9月20日,央行发布2023年9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南通市将首套住房的新发放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LPR-20个基点调整至LPR-50个基点。
2023年9月15日,南通出台关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26条政策措施),其中涉及房地产政策调整:一是提高现有购房奖补政策。二是实施“卖旧换新”补助政策。三是鼓励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四是鼓励“换新购”业务合作。
这些政策似乎没有没有起到什么明显的效果,尤其是二手房市场。
泰州市二手房价格虽然两次波动,但是整体趋势下跌,年末同比下跌7.35%
泰州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泰州市二手房价格虽然两次波动,但是整体趋势下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7.35%。
泰州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3月27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括落实“房住不炒”原则、优化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三个方面。其中“优化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指出,当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累计进账超过重点监管额度的70%时,开发企业可以向监管银行申请提取超过重点监管额度部分50%的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人工工资等工程款项;当监管账户累计进账超过90%时,开发企业可以向监管银行申请提取监管账户余额20%的资金,用于支付其他与项目建设工程相关款项。
2023年4月26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程序。其中,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单户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程序包括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推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模式、取消二手房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的要求、贷款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等。
2023年7月31日,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主要从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设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四个方面,提出了19条举措,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些政策短期效果,长期看效果微乎其微,尤其是二手房市场。
盐城市二手房价格在2月达到高位后持续下行,年末同比下跌9.22%
盐城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盐城市二手房价格在2月达到高位后持续下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9.22%。
盐城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4月27日,盐城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主要包括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二手房贷款额度、缩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限等方面。《意见》实施后,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 45 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 75 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调整为原贷款额度的 70%;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由 3 个工作日缩短至 1 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3年5月31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括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等方面。《通知》规定,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023年6月8日,盐城市出台《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包括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鼓励个人住房消费等内容。《通知》提出,将预售资金监管方式由银行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要求,降低首付比例等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这些政策的效果似乎不佳。
徐州市二手房价格持续稳定下跌,年末同比15.70%
徐州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徐州市二手房价格持续稳定下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15.70%。
徐州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1月27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徐州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个人和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到50万元,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个人和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到40万元。同时,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将按照新的贷款额度进行审批和发放。
2023年3月31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等方面。具体内容,如支持购买共有产权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100 万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年限、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
2023年8月3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2023年8月1日起,徐州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徐州市这些政策发挥的作用似乎有限,是江苏省下跌幅度最大的地级市。
连云港市二手房价格在5月到达高点后下行,年末同比下跌7.92%
连云港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连云港市二手房价格在5月到达高点后下行,不过10月后有小幅回声,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7.92%。
连云港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4月4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流程等。 具体来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3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取消购房合同满三年的限制,即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供购房合同满三年的证明。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办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2023年5月15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等。 具体来说,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并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 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适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市场状况,合理调整供应结构,优化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
2023年8月2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流程等。 具体来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4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办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以上政策调整适用于连云港市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适用于市区房地产市场。 以上是连云港市2023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请注意,以上政策调整可能会因市场状况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 以上政策调整自发布日起实施。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政策调整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调整可能会因市场状况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整而有所调整。 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因市场状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政策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政策调整适用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发布。
4-5月的政策似乎只起到了短期作用没有打破整体下跌的趋势,而8月的政策似乎缓解了整体下跌趋势。
淮安市二手房价格持续·全年持续下行,年末同比下跌13.65%
淮安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淮安市二手房价格持续·全年持续下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13.65%。
淮安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1月2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淮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将首次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第二次及以上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给予一定期限的契税补贴。
2023年3月22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3年3月28日起,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
淮安市的这些政策似乎起到的作用有限。
宿迁市二手房价格4月后开始下行直到10月,年末同比下跌7.46%
宿迁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宿迁市二手房价格4月后开始下行直到10月,10月后开始有所回升,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7.46%。
宿迁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1月24日,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了市区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高申请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高申请额度不超过40万元。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给予一定期限的契税补贴。
2023年3月24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调整了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至70万元、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至60万元,并取消“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50%”的规定。同时,适当调整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增加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
2023年6月9日,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了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政策: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标准由工程形象进度达到1/2调整为形象进度达到1/4,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周转效率。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前,须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预售款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通过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从时间线上来看这些政策似乎在短期内没有起到作用。10月后的回升,可能是政策累计的结果,也有可能是持续下跌后带来的需求变化。
镇江市二手房价格在年中时加速下跌,年末同比下跌12.42%
镇江市二手房价格变化趋势
镇江市二手房价格在年中时加速下跌,年末同比(较之2022年12月)下跌12.42%。
镇江市2023年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变化如下:
2023年1月1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镇公积金〔2023〕1号)
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本的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原本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本的40%降至3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本的60%降至50%。
2023年1月10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23〕2号)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新购住房限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我市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不受限制。
调整土地出让政策:合理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采取多种方式供地,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出让时序,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增加至80万元;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50万元。
2023年2月16日,《镇江市市区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办法(试行)》(镇房市办发〔2023〕3号)
推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交易安全,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推行网上合同签约,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镇江市这些政策只是在上半年起到了作用,下半年则完全进入了下跌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