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在碧桂园·凤凰城买的精装修房子,因为水管爆管导致新房被泡,事发至今半个多月物业和维保一直不处理。
李先生说,他在碧桂园·凤凰城二期买的精装修房子,去年交的房子,交房后,他找人做了鞋柜和卧室的衣柜,同时墙面铺了壁布,但新房一直未入住。去年12月23日晚厨房的水管爆管,等物业发现查看时,新房地面全是积水。“物业通知我,我赶过去一看做好的鞋柜和衣柜都被水泡了,之后我就找物业,物业说让我找维保,我找了维保,却被告知不予赔付,让我告他们去。”
李先生表示,房子是精装修,厨房没有安装热水器,没有接水管,交房时的水管他都没动,出现爆管就是水管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六万多元的损失就应当由物业和维保来负责,对方一直不处理就是不愿承担责任。
当日,记者和当事人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专门对接媒体的的人员,让记者留下电话,会有人联系说明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维保,对此问题,维保一负责人表示,当初物业就发了通知,让没有入住的业主关闭水管总阀门,业主自己没有关。另外,爆管造成的数额损失比较大,责任不好划分,他们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根据法院判定他们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赔偿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水管爆破致使业主财产损失谁来承担,关键要看水管爆破的原因,如经鉴定,是因开发商对管道设计不合理,且管道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业主财产损失的,那么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果因水管道失修,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未及时维修造成水管爆破的,那么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业主人为原因造成水管受损爆破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赵良善建议,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尽量共同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对水管爆破的原因予以鉴定,查明原因后,确定各方的责任。同时,建议各方尽量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业主可诉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