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变“商品房”对外销售
“目前,在沧州市新华区境内有两个所谓的‘新民居’项目,一个对外宣传为‘北赵家坟新民居’,另一个则为‘博润御景城’。”据读者王亮(化名)称,“这两个项目销售人员现在都打着‘新民居’噱头向村集体以外的人销售房子,且拿不出相关建设手续,更没有销售手续。”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赵家坟村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与沧县姚官屯交界处,“北赵家坟新民居”项目则建于该村村边一处空地上,在项目临街的一栋楼内设有“北赵家坟新民居项目咨询处”。
据“北赵家坟新民居项目咨询处”内销售人员介绍称,“现在项目在售的房子有一百平方米左右的三居室房源,非赵家坟村民也可购买,价格在3900元/平方米左右,几百户房源都快卖完了,目前只剩下几十套。”
当记者问及项目是否有土地、规划、销售手续时,这名销售人员即刻回复道,“没有这些手续,正是因为没这些手续才卖这么便宜的。放心买吧!明年5月1日就交房了。”
11月21日上午,记者在项目施工现场看到,该项目已经建起了多栋黄褐相间的楼,周围已经搭起围挡,时不时可见进出工地的工人,上述销售人员指着围挡北侧的地块称,“北面那块地即将被我们拿下,届时一并建设这种‘新民居’商品房。”
工业用地上建起“商品房”
随后,记者来到了距离“北赵家坟新民居”项目不足五分钟车程的“博润御景城”项目销售处,该销售处销售人员介绍称,“我们这个项目在售房源户型从60到160平方米的一居到四居,总共十一个户型、十五个面积,洋房均价3700元/平方米,高层3400元/平方米。”
这名销售人员向记者坦言,“我们这个项目所用地块是工业用地性质,目前没有销售手续,这些在售的房源都是职工的宿舍,现在面向社会出售。”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目的入口处为河北博润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的大门,从厂区大门进入一路向北约200米即可到达工地,工地上还堆放着一些施工材料,工地内有吊车等设备在施工,工地内已经建起了数栋居民楼样式的建筑。
11月2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就此事与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取得了联系,相关负责人称,“上述两个项目均属于无证的违建项目,我们已经安排人员前去处理,同时向上级进行汇报。此类新民居即便是有相关合法手续也只能向村集体内人员进行销售,提醒购房者切勿上当受骗。”
销售人员称“无手续,可贷款”
记者从走访中了解到,位于“北赵家坟新民居”北侧约十分钟车程的沧县姚官屯乡后程子村东侧也建了一个名为“后程河畔新民居”的项目。据项目售楼处工作人员称,“目前,项目前期数栋洋房主体已基本完工,面向社会销售,今年年底交房。在售的房源主要为89到118平方米,户型为两居到三居总高7层的洋房,均价3600元/平方米,可以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5万到20万元。”
当记者问其是否能出示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及销售类手续时,这名销售人员则称,“我们这属于新民居项目,没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证,也没有销售手续,只有一些村上和开发商签订的手续。”
记者又问,为什么没有相关手续还能贷款?购房者将来是否能拿到独立房本?该销售人员回复称,“我们这个项目与沧州农商银行合作,只能贷一部分款,这种房子只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没有房本。”
11月27日上午,记者就此事与姚官屯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我是刚来的,我不知道这个项目怎么回事,你应该去问县国土局。”
随后,记者又与沧县人民政府及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了联系,均未得到进一步回应。
专家提醒当地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记者了解到,沧县县城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境内,两地区紧密相连,目前沧州市新华区二手房均价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而上述项目距离城区仅有十二分钟车程,如此“低廉”的房价一直吸引着众多购房者。“距离市区那么近,且体量这么大,一直未见明显治理,很多购房者误认为这些房子是合法的。”王亮表示很担忧,“不知道接下来有多少人会上错车购买这些违建房。”
据了解,为引导农民建设经济适用、功能完善、安全美观的新民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09年曾出台《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心乡镇、中心村均应制定相应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选择。
此外,河北省《关于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试行)》(冀国土资发[2009]9号)还规定,对建新拆旧的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需要新占农用地的,可采取先占后补的方法周转使用。
针对上述现象,沧州当地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沧州郊区很多村落都在效仿上述项目操作手法,很少见到有手续齐全的新民居类项目,更难见到所谓的用地申请及正规批文。目前,未看到当地相关部门采取比较有效的方法去制止违规用地现象,按照现在这种态势进行下去,只能使可用土地越周转越少。”
在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看来,“一般而言,建造如此大体量的项目都应该取得相应的用地手续,仅凭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签署的文件类手续不足以说明项目的合法性。如果上述现象查证属实,上述企业则明显是歪曲利用了惠民政策,违规、违法套取利益,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更是使相关土地资产流失。”
赵秀池进一步表示,“农村新民居建设本应是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好事,沧州市新华区及沧县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制止此类乱象,同时应加大处理力度,杜绝此类现象被效仿蔓延。”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上述相关部门的进一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