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2021年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但大家却还是总弄错日期的时间,签字、 签合同,总是不由自主地还在写2020年,而一看手机,才发觉已经2021年了。
2021年开年,除了疫情的反复,还有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就是《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有一些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而这些都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下面房江山就带你来解读一下这些新规。
“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
过去买房就是所有权,居住权是包含在内的,但是会从2021年1月1日起,两者分离了。
《民法典》第十四章为“居住权”,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新增一个“权力”。第370条规定,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时间为居住权人去世为止,也就是说可以居住到其百年。
1、居住权允许有偿设立,设立居住权应当在相应的登记机构登记,自登记时,立刻生效。
2、允许出租收益,但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该权力不得转让和继承。
3、允许约定居住期限,通过“当事人双方共同约定约定,5年、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则居住权消失。
房江山解读
这样其实更人性化,这是在提倡“房住不炒”后,对于居住需求的最大尊重。以后,买房可以拆开买,如果你想买房,只是为了有地方住,那么单独买居住权就行。如果你想获得房子带来的收益,那么就买所有权。当然了,居住人不用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也不能获得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所以,买房时我们要想清楚,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还是要慎买。
住宅70年到期后可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江山解读
大家一直疑问的房子年限到期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答案,但这只是针对一般商品房,对于商住公寓40年或者50年的产权到期是否能续期,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买房时,我们要注意一下房子的属性和产权年限。
尊重中介劳动成果
根据新规,如果使用了中介服务并获得了交易资源,如果逃单的话,中介有权起诉。
利用中介提供机会绕开中介买房的,应当支付报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江山解读
既然通过中介看了房子,就应该给中介一定的劳动报酬,对于消费者来说,觉得中介仅仅带自己看了房子,不值得那么高的劳动报酬,就像《安家》中房店长说的,中介的付出都在客户看不到的地方,他们需要提前扫楼,实勘房源,联系同事、房东借钥匙,还要时时刻刻维护房源,都是在为客户选房做准备,所以给中介劳动报酬也是理所应当,如果以后买卖双方跳单被发现,中介有权起诉讨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房产有效继承人范围增加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作出了新规定,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新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江山解读
其实,这条规定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因为现在人们生育子女的欲望降低,从我国的生育率一降再降就可以看出,很多人都不想生孩子,那么就导致他们没有第一第二合法继承人,这条规定就是针对这种情况。
抵押的房子不用解押即可过户
大部分人买房是需要和银行做抵押贷款,如果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若不同意转让则不能转让,除非你把贷款还清。但是从2021年开始,在押房产可直接交易并过户,不需要缴清全款或提前征得银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