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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迅速地习惯伦敦,让你爱上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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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迅速地习惯伦敦,让你爱上这个城市

从海关出来直接走上伦敦的大街。正像英国侦探小说里讲的,这里天气潮湿,阴晦的天幕笼罩在像琴键和一根根尾巴似的烟囱的上空;并不十分喧闹,只有小汽车沿柏油路面行驶时发出的一种隐约可闻的特有的沙沙声,对你来说,这是一种新的行车规则——靠右行驶。尽管你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踏上这条街道、尽管这条路有些阴森可怖,而海关又使你心里打怵,但是过不了几天,你就会惊奇地发现,你已经爱上了这个城市,你已经习惯了它,你在这里感到轻松自如,就好像你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几十年。

那么,是什么东西帮助你如此迅速地习惯了伦敦?是哪些印象使你形成了这种轻松自如之感?似乎没有一本关于英国的特写或书籍,不把伦敦说成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城市,不历数一下它是由哪些各不相同的部分构成的,他们这样写也许是出于莫名其妙的习惯,或者大概是受了旅行指南和百科全书的影响。而事实上,伦敦并不大,一个生活在伦敦的人,由于他有一定的兴趣和工作范围,他主观上会觉得它很小。

要知道,对一个城市的大小的感觉,根本不是由它的空间范围形成的,而是由你和你所要去的地方之间的距离是否容易走完决定的。处在中心位置的伦敦被它那些“灰色的小块”——小广场构成的小圆圈环绕着;伦敦到处是图书馆、公园、剧场、影院、博物馆、展览馆、以街道命名的车站和由这些大街直接开往全国各地的铁路——所以它根本不算很大。

当然,你为了去一个几步就可走到的地方,硬要坐上汽车绕几十条街,这些路程是需要时间,但是,假如你喜欢步行或是不惜花几便士去坐地铁,那你根本就不会感到伦敦的地域太广。我一天要从我那个地处芬奇列-罗德的公园环抱的“阿巴特旅店”去伦敦市中心两三次,我觉得这比在莫斯科从阿尔巴特走到诺沃-巴斯曼街要容易得多,然而,我这“一天两三次”,几乎穿过了整个伦敦的所谓“大部分”地方。

顺便谈谈地图的事儿。我不记得,在哪个年代买到过莫斯科的平面图,更不用说我国今天充斥着旅游者的其他城市的地图了。要说地图么——这可是了解一个城市所必须的头等重要的大事。在伦敦,你在任何一个商店里都能找到地图,而且不止一种,而是几十种五花八门的平面图,甚至大本大本的地图册,在那里边,伦教被分割成了许多小块,上面标出了每一条街道和每一条小巷。在两个月的漫长时间里,没有一次因为考虑“这条街在哪儿?这幢房子在什么地方?”之类的问题而烦恼。而且不仅伦敦是如此。

最后,不用说城市,就连我们在小村子的饭铺停歇期间,也能从酒吧间老板那里弄到一张印有该村可看之处的旅行指南!了解伦敦的第二个决定性因素,你不会一下子就领悟到。在我们这些出国的人当中,不少人以为,应当在穿戴、举止和语言上模仿我们准备访问的那个国家的人们;否则恐怕就要引起人们对自己的注意,就会显得格外与众不同,甚至成为人们眼中的笑料。这样一来就得使一切都适合英国的口味,用年老的英国太太们惯用的话来说,这就叫“菲德里斯克恩德拉比什——“胡扯和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