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的FIBA比赛场次远不及NBA,所以在解答的细节上肯定会有不准确的地方。但篮球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东西,多理一理,大体上还是可以说得清的。
首先从1992年“梦之队”说起。
“梦之队”是美国第一次派出NBA球员征战奥运会,这支队伍完全符合它的名称,几乎集齐了当时所有顶级球星。他们在巴塞罗那所向披靡,以至于决赛开打前,对手欧洲冠军克罗地亚主动握手、求合影,意思是“能跟你们打一场比赛已是我们的荣幸。”
听起来欧洲人很没有骨气哈?不,你现在强不见得未来就比我强。在那之后,欧洲不断涌现可以打NBA的天赋球员,他们针对和美国相比的优劣势,不断提升自己的整体水平。
直到2000年悉尼奥运会,美国队还是冠军,但与欧洲的分差已经不大了。央视某次放录像,我印象很深。加内特和对方球员抢地板球,解说员孙正平说:“遇到这种球,十个有九个会被美国队拿到。”
美国人的优势,或者说黑人的优势,是力量和运动能力。缺点则是团队性较差,喜欢单打,投篮不算很准。欧洲人想了想,我的球员个人能力较差,那我每个进攻回合都跑战术呗,将团队篮球进行到底。快速转移球、找篮下空切机会、苦练投篮能力,尤其是高强度防守下的三分球投射。
FIBA的球场和NBA不同,它的罚球线的那个圆和三分线隔得很近,这使得正面的长两分,欧洲人不喜欢投,他们更愿意后撤一步拿三分。
FIBA整个三分线从底角到弧顶也更圆,从任何位置出手投三分,离篮框都差不多远,不像NBA,底角和弧顶的距离差得多。
原本欧洲人就觉得身体素质差美国一些,转而苦练扎实的基本功。FIBA三分线的设置,更让他们的技术能力有发挥空间。外线手感一发烫,篮下自然会出机会,跑各种空切打你美国人。
以及,FIBA没有防守三秒,大中锋可以一直待在禁区不出来,这遏制了美国人出众的突破能力,减小了欧洲球员一防一的难度——被过了,我背后有协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