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退休前夕,原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下称“第十二中学”)教师姚志荣发现,自己的教师编制“消失”了。
她反映相关问题后,2022年1月,佳木斯市教育局在《关于对姚志荣同志信访问题的答复》一文中称,她的编制和工资已于2004年由向阳区移交到市教育局前被取消,无法满足其恢复编制和补发工资的诉求。
但据姚志荣回忆,2002年她发现工资停发时,第十二中学的财务并未告知其编制被取消,而是告诉她:休病假不能发工资。
2022年5月,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下称“信访局”)在《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中回复称,姚志荣提出的恢复公办教师身份、办理在岗公办教师退休手续、补发应发工资的问题不符合政策规定。如姚志荣对该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同年,姚志荣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佳木斯市教育局撤销上述两份文件,判令佳木斯市教育局为其恢复教师身份、办理在岗公办教师退休手续、补发2001年1月至2022年7月的工资暂计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