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21时11分许,四大队一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警情:“下渡隧道发生两车追尾事故,有人员受伤,请立即前往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小轿车驾驶员巫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52mg/100mL,在民警拍照取证时,巫某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配合民警执法,阻碍民警调查取证,经民警时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其使用催泪喷射器,并将其制服。
随后,民警将巫某带至三明市永安总院南院区急诊科进行眼部清洗和抽血,并将提取的血样送至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验。鉴定结果巫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8.15mg/100mL,当事人巫某的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巫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