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的村民张先生(化姓)向红星新闻反映称,今年5月31日,他的哥哥驱车从该县板升乡集市返回位于兰朋屯的家,行驶到比后屯路段,在一个下坡弯道处翻下悬崖。张先生的哥哥受伤,车上的4名乘客不幸身亡,其中包括一名不到1岁的儿童。
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7月6日,他收到了此次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交警认为“驾驶员(张先生的哥哥)未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兄弟俩对此责任认定不服,向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申请书中指出,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监管不力”,一条原本计划在2021年竣工的三级公路工程拖延致车祸发生时都未竣工,群众不得不绕道走路面状况较差的屯级道路。兄弟俩认为,该县交通运输局应承担本案交通事故的部分责任。
7月11日,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由于上述公路建设工程穿越国家地质公园,遇到了环评整改、建设难度大等困难,多种因素导致工期有所延误。市运输局始终高度重视该建设项目,多次多方沟通、督促、协调,力求在保障各方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确保项目能在2023年底完工。
红星新闻记者从负责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交警初步判断事故车辆当时行驶得太靠道路外侧,“操作不好”。7月25日,针对张先生的申请,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出具复核结论,决定维持县公安局的责任认定。对此,张先生表示,将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私家车坠崖致4死1伤
交通事故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先生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5月31日,他驾驶一辆SUV,和叔叔一起前往板升乡赶集买装修材料。下午3点多,他们准备从集市返回,在菜市场门口,两名妇女带着一个不到1岁的小孩拦住了他们的车,表示希望能搭他们的车前往弄立姚寨,他同意了。
当日16时28分,车辆行驶至板升乡弄立村戈权屯至比后屯路段时翻下山崖,张先生的哥哥受伤严重,车上其余4人全部身亡。
张先生的哥哥称,事发道路不平整,铺着碎石,颠簸难开。行驶至下坡路段,有两个连续的弯道,过第一个弯时,他踩着刹车减速,顺利通过了。即将过第二个弯道时,为了更稳妥一些,他“准备刹车,往后退一点再过第二道弯”,但他发现刹车踏板变得“硬硬的”,很难踩下去,车没法刹住,他向道路内侧打满方向盘尽力抢救,但车还是翻下了山崖。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7月6日下发的关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显示,事发地的道路为“板升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按照屯级公路标准建设,泥结碎石路面,事故地点车辆坠落点弯道处有效路面宽度685厘米、路肩宽200厘米、无护栏”。“事故路段车辆行驶方向呈下坡急弯路段……南侧为悬崖,北侧靠山体;路面泥结碎石流失、凹凸不平、干燥,下坡弯道处相接的道路纵坡度为12度,弯道半径为19.47米;事发时天气晴朗,视线良好。”
另有司法鉴定显示,除事故造成的严重损毁外,车辆的制动系、转向系等均未见异常。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未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单方违法过错导致事故的发生,应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7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根据初步判断,张先生的哥哥当时驾车太靠道路外侧,速度有点快,没法及时回方向,“操作不好”,最终车辆坠崖。
家属称原本可选择路况更好的县道
但27公里的项目3年未竣工
张先生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当天驾驶时,他在下坡路段已减速,没有踩油门。他与半路搭载的乘客并不熟悉,也没有边开车边聊天。自己没有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范,不存在不文明行为。如果道路旁装有防护栏,也许车不会翻下悬崖。
张先生指出,哥哥他们当天原本可以选择走道路状况更好的县道X898。但自从2020年以来,“大化板升至百都三级公路项目”沿县道X898建设,县道X898有时会暂停通车。工程截至目前仍未竣工,居民出行需从乡间屯级小路绕道,小路路面铺碎石,弯道多,安全风险更高。5月31日那天,县道X898封堵,他们才选择了绕路。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当地群众何先生(化姓)曾把“修路工程延期至群众出行不便、绕道增大安全隐患”向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反映。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项目施工建设以来,县道X898路面状况一直不好,路边没有护栏,砂石路面凹凸不平,他曾在该路段上遭遇过陷车。今年1月,他驾车在施工中的县道X898通行时,感到底盘被刮。在安全地段停车后,他发现发动机油底壳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