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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恩人”陷集资诈骗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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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恩人”陷集资诈骗圈套?

为报“救命之恩”,拯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李慧琴,贵阳的刘一兵和妻子徐丽,以及朋友胡军三人,承接了李慧琴欠文艳萍的一笔800万元债务。一年后,一份公开的司法材料显示,他们所承接的这笔债务,被当成集资诈骗受害事实及证据第43项,列入了李慧琴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

但这一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在二审判决书中被“剔除”。同时,《债务转让协议》上的债权人文艳萍,还将刘一兵、徐丽夫妇和他们的朋友胡军告上法庭。这场“特定债务”之争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官司,经过两轮的一审、二审、再审,至今持续近十年。

今年3月21日,贵州省高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徐丽夫妇与胡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对该判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受理刘一兵、徐丽的检察监督申请。

“我们的遭遇,就像现实版的‘东郭先生与狼’。”刘一兵称,他们是在李慧琴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也是集资诈骗案受害者。

为解救被扣押“恩人”

夫妇签下《债务转让协议》

刘一兵、徐丽均年过六旬。刘一兵是贵州广播电视台专题部的前员工,上世纪90年代从电视台办理停薪留职,在商海获得成功。徐丽曾为贵阳市公安局民警,2007年病休。

时间回到2013年9月27日晚,贵阳市云岩区某别墅区,刘一兵夫妇刚吃完晚饭,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刘哥,有个事要求你。我们在你家门口!”敲门声响起时,刘一兵还接到了李慧琴男友的电话,央求他开门。

刘一兵回忆,他打开门,就看到李慧琴被他人押着下了她的卡宴车,其中一名女子,他后来才知道叫文艳萍。

李慧琴一进室内餐厅,就跪在刘一兵夫妇面前,“她一边哭一边说,哥,姐,救我,我现在欠别人钱。我问欠多少钱,欠的什么钱。她说欠了800万做工程的钱。她反复强调,不要报警。”

据刘一兵回忆,当时,李慧琴称只要有人担保,先放了她,她就可以去筹钱。刘一兵称,800万不是小数目。李慧琴称,她手上有一张别人欠她的500万的欠条,上边有李某签字,有红手印,可以反担保。刘一兵称,可他不认识借条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