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罚,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记录下了陆某州、张某富、张某忠等被告人盗割野生闽楠的犯罪行为。
野生闽楠,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却引来了不法分子的觊觎——多达20株闽楠树被其切割下大块的木材,其中7株因此死亡。不法分子将盗取来的木材贩卖获利之后,仍然贪心不足,竟然对一株树龄已有2600年的“古楠木王”下手……
今年4月,陆某州、张某富、张某忠等十一名被告人被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与此同时,法院还判决支持了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附带的全部民事诉讼请求。
▲修补后的“古楠木王”
为了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不仅针对楠木救治、复壮、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和护林员履行护林职责等问题,向剑河县林业局以及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还建议加大对其他名木古树的保护和生态护林员的规范管理。
剑河县林业局根据检察建议和法院判决正式启动对古楠木的修复救治工作。经委托第三方对受损树干进行清创、消毒、填充、修补、加固和输营养液,“古楠木王”长势良好,再次焕发生机。
“祭树”发现2600岁“古楠木王”被盗割
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下展旦寨,是一个以苗族、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落。寨子背靠古树参天的茂林山林,前临碧波荡漾的巫密河。极目远眺,黛山连绵,宛如隔世。
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就生长于此。经鉴定考证,这株“古楠木王”属樟科闽楠,俗称金丝楠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树种珍贵。该树高24米,胸围4.85米,生长发芽于春秋时期,不仅是剑河县的“楠木王”,在贵州省内也实属罕见,堪称古树名木中的珍宝。
千百年来,下展旦寨村民将“古楠木王”视为村寨“母树”“护寨树”,极其爱护,不仅常常上山到树下祈祷家庭和睦、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还将其掉落的枝叶捡至家中保存。因其见证了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且具有生态和科研价值,“古楠木王”还成为当地一个风景点,吸引了省内外游客前来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