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浙江金华的蒋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称,她因月经不规律、停经两个多月,前往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医生在进行问诊和B超检查后,诊断其为月经不调,并开了孕妇禁服的孕激素类药物。她吃药后身体极度不适,十多天后再次前往医院就诊,检查出已怀孕41天,且出现先兆流产情况。
金华市人民医院诊断怀孕约40天。
“我和医生沟通过,医生说我服用了十几天的醋酸甲羟孕酮片,这个药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不建议留下。”蒋女士说,她不得不进行人工流产,随后向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讨要说法,“如果不是他们误诊,导致我服用了不该吃的药,我们本身是很想要这个孩子的”。
对此,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已经上报给领导,医院正在按照流程处理,和当事人也还在协商过程中。截至发稿,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女子称怀孕停经被误诊为月经不规则
蒋女士说,8月21日,她因为月经不规律、停经两个多月,前往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门诊进行诊疗,“医生就诊时询问了我的身体情况、月经情况,我都详细告知了,包括有性生活史等,医生两次把脉后,给我开了B超单子去检查”。
彩超检查报告单上的结果显示,蒋女士存在陶氏腔积液,但子宫附件未见明显异常。基于该检查结果和问诊情况,门诊医生诊断蒋女士为“月经不规则”,并给她开了口服药醋酸甲羟孕酮片和一副自煎中草药,要求两周后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