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开发区红旗大街227号赣水路交会处,一座上百米高的写字楼挺立着,名为“鸿利·天下大观”。 姚秀丽与人合伙成立的黑龙江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鸿利公司),是这座写字楼的开发公司。原来,姚秀丽预计这座写字楼项目完成后可获得8.5亿元收入,去除成本后大概有2亿元利润,但现实并非如此。
▲“鸿利·天下大观”写字楼
项目开发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姚秀丽以鸿利公司名义向哈尔滨四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通公司)借款,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借款实际发生金额1.7亿元。为了保证按时还款,姚秀丽与四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满某男一方签订《监管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先将鸿利公司98%的股权转让给满某男一方,还款后将股权再转回姚秀丽一方。此后不久,姚秀丽一方又将177套房子过户给满某男的亲属。按照姚秀丽的说法,因为出借人一方的要求,其才将这177套房子转给满某男一方作为借款抵押担保。不过,满某男一方却认为,这些房产是其正常购买所得。
此后,因这些房子过户到底是抵押担保还是正常购买,双方对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最终,仲裁委裁决姚秀丽一方败诉,姚秀丽一方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委裁决也被驳回。
此外,收购鸿利公司股权的哈尔滨市世诚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诚公司)还曾以涉嫌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为由,以满某男、满某州、满某彤和四通公司等作为被告,鸿利公司作为第三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今年5月被法院驳回。
姚秀丽算了一笔账,借款以及工程款、利息等都算上,她欠满某男总计4.9亿元,已偿还对方1亿元,还欠3.9亿元。姚秀丽自称,这个预计收入8.5亿元、利润2亿元左右的项目完成后,她不但没赚到钱,反而还欠了近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