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服役”12年的原《条例》同时废止。届时,全省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将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多个群体实行门票免费。作为国家机构改革后全国首个修订旅游条例的省份,河南在立法过程中敢于突破,处处着眼文化与旅游的融合,落点却时时关照民生。
立法
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第82条
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降低门票价格。
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低于一百四十厘米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教师、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实行门票半价。
享受减免门票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条例》第82条原来是个“宝藏条款”
新修订的《条例》第82条规定了景区减免门票的情形,与原《条例》中“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的表述相比,新《条例》细化了具体群体和优惠力度,短短149个字,多处彰显立法为民。
减少了5~10岁:让立法实惠得更“实际”
景区对老年人免门票的年龄界定,到底多少岁合适?为拉动旅游消费,保障老年人权益,目前,全国范围内多数景区规定65岁以上可免门票,有些则是70岁以上可免门票。
“70岁以上,还有多少老人能腿脚麻利得到处旅游?”2019年4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起草组,开始着手修订旅游条例,在调研阶段,不少部门、群众提出降低老年人免门票的年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