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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开门销售水果,男子被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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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开门销售水果,男子被罚款100元

3月15日,记者获悉,疫情期间,擅自经营销售、冒用他人红袖章及擅自离家翻墙外出,鄂州市三名违法人员被鄂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罚。

擅自开门销售水果,男子被罚款100元

3月13日13时许,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古楼派出所接儒学社区报警称有人将门店打开销售水果,接警后,民警乔安群依法将邱某(男,56岁)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查,邱某对其擅自开门销售水果违法行为做出如实陈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服从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警方依法对邱某罚款壹佰元。

冒用他人红袖章,男子被公安机关处罚

3月13日13时许,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凤凰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新亚太岗亭有一男子冒用他人红袖章。值班民警程建国、邓江兵等人迅速赶至新亚太红路灯口,在执勤交警的协助下将该男子李某抓获。

经核查,该男子李某交代,他冒用他人红袖章外出,因遇执勤人员盘查询问时神色慌张露了马脚。李某因违反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处以罚款贰佰元。

擅自翻墙离家外出,女子被罚款200元

3月13日14时许,古楼派出所接报警称某小区有人冲卡,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将涉嫌冲卡的违法行为人熊某(女,45岁)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熊某拒不服从相关规定,擅自离家翻墙逃出小区外拿水果,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警方依法对熊某罚款贰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