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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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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国家及各地医保部门在防疫期间支持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出台对于企业医保费用“减半征收延缓缴费”的政策。这些政策对我国及各地医保基金是否会带来影响?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可从今年2月起对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最长实施5个月,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左右。

  政策一出,各地医保部门纷纷落地执行。

  以北京为例,今年3月5日,北京市医保局按照国家要求,与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从2020年2月起,对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征期限5个月。预计可减轻单位负担260余亿元。

  北京还明确,符合疫情期间延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在延缴期满后缴纳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同样实行减半征收。

  记者发现,北京的政策还明确,在对医保费减半征收、缓缴等惠企政策出台后,还要同时做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一方面是基金收入减少,一方面医保待遇又要保持不变。同时,中央明确提出“这次疫情防控,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有些地方还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费用财政兜底等政策,保证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医保部门为保障救治,也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如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动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将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医保部门还调整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疫情相关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占用当年总额预算指标。

  上述种种举措,是否会对我国医保基金带来影响?医保基金扛得住吗?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他发表在今年第六期的《求是》杂志上的署名文章里,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

  胡静林说,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冲击,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医保部门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除保障救治费用、优化经办服务外,有针对性地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以更直接的举措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据他介绍,2019年全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平均为7.7%,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36万亿元,可连续支付近23个月,总体上有减半征收的空间。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可从今年2月起对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最长实施5个月,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左右。参保单位和个人还可延期缓缴医保费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胡静林说,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减半征收与缓缴政策形成合力,对于企业渡过难关,减少人工成本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将有力促进“稳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