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4月10日披露,3月份以来,上海市已发生因非机动车一方严重违法导致的亡人事故14起,经认定或初步认定,全部由非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违法形态以违反交通信号为主,其中老年非机动车驾驶人为违法主体。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强调指出,上海市非机动车与小型客车事故多发,市区范围亡人事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临近清晨、中午、傍晚时段,非机动车亡人事故多发。
一边是大型土方车、集装箱车等载重卡车和各种类型客车,一边是轻盈、灵活的电瓶车、自行车,何以这两者之间,总是会“不期而遇”?且碰碰擦擦的后果大都是导致后者无可挽回的悲剧和惨象。
车祸猛于虎。这已经是地球人都明白的道理了。那么,我们的每一位非机动车骑行者尤其是老年骑行者,可否在路上多几分谨慎,多几分小心,更多几分责任,多几分自律呢?多少年来,每到路口,有相当一部分“骑士”对信号灯或交警、协警的指挥置若罔闻,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不和谐画面实在是不少。这里,主要问题还是出在一些骑行者自我约束的欠缺和多为他人着想、遵守交通规则的自律意识的欠缺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不肯或不愿自觉遵守也!
很多类似于非机动车与各类机动车相撞而发生的悲剧,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里,作为有着数十年非机动车“骑龄”的笔者,要向骑车的老年朋友们进一言:当你骑车时,责任意识能否再加强一些,自律意识能否再加强一些,能否为包括土方车在内的机动车着想,尽量避开他们,尤其是在路口拐弯这个事故的多方处,更要看清楚信号灯,且毫不迟疑地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红灯亮起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地“冲一冲”,抢出那几分几秒。
总之,确保每天平安出行,不出交通事故,或许至少不发生、少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车祸,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而少出点事,对人生经历比较丰富的老年朋友来说,真的比什么都强啊!
遵守交通秩序,绝非小事一桩。这关系到公民的责任自觉的养成和坚守。所谓责任自觉,在笔者看来,至少可以包括: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须他人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当下,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防控形势不断向好。这个时候,也是大力倡导公民责任自觉、加强公民自律意识的最佳时机。和自觉讲文明、讲卫生一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其实既是在关爱与守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是在关爱整个社会的安全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