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得到危房改造补助,唐某向我要了1万元钱,我分4次从银行拿钱出来给他,今天非常感谢纪委同志帮我追回这1万元,我心里非常感激!”4月1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三合村小源屯周息秋拿着刚清退回来的扶贫违纪款时,脸上充满了笑容,一个劲地道谢。
纪检监察干部将查处的违纪扶贫款退还给村民
村民代表给纪检监察干部赠送锦旗
当日,该县举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清退违纪扶贫款发放仪式。纪检监察干部将收缴的扶贫违纪款13.7万元,如数退给该县融水镇三合村3个自然屯的33户危房改造对象。心怀感激的群众代表在现场,向县纪委监委赠送了“严明执纪执法为百姓,清退扶贫资金保民生”的锦旗,表达了他们的感恩之心。
案件回顾
周息秋一家4口,爱人常年有病,每天都要吃药,生活比较困难,是突出的低保户。2013年,唐某以帮助获得危改指标为由,先后4次向周息秋索要10000元好处费。第一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账时,唐某立即向周息秋索要现金4000元。第二、三、四批危改补助资金到账时,唐某在该县融水镇风云桥头信用社门口守候,分别收受周息秋送给的现金3000元、2000元、1000元。而周息秋获得的危房改造补助金总共才是20000元,却被唐某搜刮了10000元。“他每次问我要钱,我都不想给,但不给他,又担心不得危改指标。”周息秋无奈地说。
周息秋口中的唐某曾在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担任融水镇三合村村委副主任,他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帮群众申请危房改造指标为由,向三合村小源屯、黎邓屯、古营屯共37户群众索要好处费,共计163500元。案发前,部分群众迟迟未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向唐某追要原已给他的好处费,唐某退了26500元。案发后,唐某于2016年初畏罪潜逃浙江省、上海市隐姓埋名打工。2019年12月18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在办案人员政策、法律教育下,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向30多户危房改造对象索要好处费的犯罪行为,共涉及资金13.7万元。2020年3月25日,该县人民法院对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村民在清点刚领到的违纪扶贫款
“唐某虽然只是村委副主任,但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作案后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也有决心、有能力在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下缉拿归案,依法从重处罚。”负责该案调查的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