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济南市对武汉、湖北入济返济人员实施集中登记,百分之百实施健康检测。
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行从武汉、湖北入济返济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属地专班负责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设立武汉、湖北入济返济人员专门通道,同时核验乘客车(机)票信息及身份证,提醒乘客主动扫码申报,引导乘客至目的地区县登记点。各区县专班要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设立登记点,与属地专班做好对接,将乘客“点对点”运送至目的地区县集中服务点。
对当天中转离济的,由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工作专班负责送至离济交通工具,并将人员信息通过市际、省际信息通报平台通报目的地城市指挥部。
对次日中转离济的,由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工作专班就近联系区县专班送至集中服务点临时休憩,次日由区县专班负责送至离济交通工具,并将人员信息通过市际、省际信息通报平台通报目的地城市指挥部。
对在济停留一天以上的中转人员,由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工作专班就近联系区县专班送至集中服务点进行健康检测,包括健康检查和血清抗体、核酸检测。对持有湖北健康码、无可疑症状且在集中服务点检测阴性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可自行离济。对检测阳性者、有可疑症状者,按规定进行诊治和医学观察。
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健康检测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提高健康检测效率。要确保武汉、湖北入济返济人员抵达集中服务点登记后,立即百分之百进行健康检测,包括健康检查和血清抗体、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
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确定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准确做好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检测费用按照先检测、后付费的原则,由市级财政统一支付。
对持有湖北健康码、无可疑症状且在集中服务点检测阴性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可正常出行。
对检测阳性者、有可疑症状者和密切接触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诊治和医学观察。
此外,济南对入境来济人员全部严格闭环管理。记者了解到,济南高度重视入境来济人员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点对点”接返,并对入境来济人员全部纳入疫情防控体系,实现闭环管理。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入境来济人员的闭环管理分为三种情况进行。
一是省外口岸入境来济人员。
对乘坐飞机来济的省外口岸入境来济人员由机场属地专班负责“点对点”接至各区县集中服务点。对天津、石家庄、合肥、郑州、南京等无赴济航班或转运距离比较短省外口岸的入境来济人员,市指挥部交通联防组提前对接省外口岸专班,制定包车运输组织方案,按要求将其运至济南西站西广场后,由济南西站各区县属地专班负责将人员送至各区县集中服务点。包车应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人员防护、车内留观区设置、乘客途中测温、发热乘客移交等防疫工作。对曾经在省外口岸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入境来济人员,由机场或济南西站各区县属地专班负责“点对点”接至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复诊无异常症状的,按济南市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后管理要求进行后续管理。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异常症状的,按要求进行隔离诊治。在省外口岸集中隔离期满后无其他症状的其他入境来济人员,在各区县集中服务点,由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查验核酸检测情况。在省外口岸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入济后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正常出行。解除隔离前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在各区县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正常出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诊治。密切接触者从入济当天开始,由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14天追踪随访和健康监测。
二是济南机场入境来济人员。
由机场海关负责复印<健康申明卡>,由入境人员本人携带,用于后续疫情防控信息采集等工作。在济南有居住地人员,由居住地所在区县负责进行信息登记并安排专门车辆“点对点”运送,进行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异常症状的,立即由120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诊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正常出行。
三是由青烟威返回济南的入境人员。
与青烟威等口岸城市建立入境人员“点对点”运转机制,确保转运交接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