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奶茶”判赔300万,保护知产勿以恶小而侵之
卖“山寨奶茶”,被判赔偿300万元;网红餐厅的“炫酷”滑轨送餐服务系统“借鉴”了别人的专利,被判赔偿100万元。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本市集中判决了多起涉知识产权案。值得关注的是,过去一些人认为可以信手拈来“别人家”的知识产权,如今不但法律严禁“拿来主义”,而且惩罚力度越来越大。
网红奶茶容易被山寨 网络图
且说这起“山寨奶茶”案,就是我们常常在街头巷尾常见的小店,但奶茶店不但在出售的奶茶杯上,还在公司的微信、官网、微博上使用了和另一家公司拥有商标构成近似的标识;而且生意相当兴隆,年销售1亿杯。最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考量商标的知名度、实施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维权所需的支出等,做出“山寨奶茶”公司应赔偿300万元的判决。
讲到这里,有的“看官”心里犯嘀咕,卖个奶茶要赔300万元,法官是不是下手有点“狠”?其实,这个判决体现出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变化和导向。“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道理大家都明白,但从司法实践上,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者的赔偿金额,过去往往参照实际造成的损失,基本适用“填平原则”。被侵权者费劲力气打官司,花费了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到头来获得的赔偿并不足以让侵权者“肉痛”;有的侵权者甚至卷土重来,故技重施。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去年11月24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特别值得“敲小黑板”的是,在《意见》中,通过立法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同年11月1日,修改后的《商标法》正式施行,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3倍以下提高到了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此外,对于严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行为,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层层加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知识产权案件是创新的“晴雨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创新指数由2013年的第35位,提高到2019年的第14位。沉甸甸的“成绩单”背后,凝结着各方努力,也说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观念,在中国社会逐渐成为共识。
保护知识产权 网络图
时间是最客观的见证者。近年来,本市司法机关通过探索多种程序机制,有效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出现了上海首例适用知产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知产法院首次运用证据出示令制度等创新举措,对侵权者形成了震慑作用,警示他们不应以恶小而“侵”之。
更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本月最新发布的《上海法院专利审判白皮书》显示,进入新世纪特别是近5年来,专利纠纷领域呈现明显扩大趋势,并触及了如基因技术、4G通讯、共享单车、计算机软件、手机芯片等多个新兴或细分技术领域。这对于司法机关的审判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看似“细枝末节”的新技术、新专利,往往决定企业未来发展的“成败”。
只有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短板”,切实解决“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老大难问题,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科学确定赔偿价值,才能最终让侵权者得不偿失、权利者理直气壮、创新者心无旁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