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张某场曾开过网店,因业务往来关系曾转款给蒙城籍女士刘某,后手机记忆存储功能保存了刘某的账户和户名。2019年7月23日,本想向妻子转款的张某场因操作失误,在手机银行客户端上将5万元错误转入刘某在建设银行的账户。发现转账错误后的张某场与刘某取得联系,要求其退还该笔款项,刘某当时以未收到该款为由不予理睬,见此情景,张某场随后诉至蒙城法院请求刘某返还钱款。
蒙城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的涉案银行卡为其在浙江打工时办理的,早已废弃多年,若重新启用需要乘车到异地开户行申请办卡,且刘某此前毫不知情,法官随即组织调解。相隔两地、互不相识,调解实属不易,经过法官的耐心解释和规劝,张某场认识到自己转错账给刘某带来了诸多不便,自愿给予刘某补偿1500元。刘某退还485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通过“云庭”,二人顺利签字。目前,该笔款已汇至对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