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带货”显著地增加了拟处置资产的知名度和曝光率,让更多网民产生围观、竞拍欲望,让拟处置资产以更高价格拍卖,利于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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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史洪举
看多了李佳琦直播带货,你见过“法官带货”吗?
据媒体报道,“双12”上午9点,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线上拍卖平台联合在某电商平台上“直播带货”。这些“货”有森林、海景房、手机靓号,都是执行标的物。在短短的1个小时20多分钟的直播拍卖里,共有34件拍品成交,成交额破亿元。
在很多人眼中,法官的形象是跟“严肃端庄”深度捆绑的。这是其职业要求决定的:法官的本质工作就是裁判案件,定分止争,这决定了其不能像很多服务窗口人员那样过于“平易近人”。而此次“法官带货”,看上去似乎有失严肃,跟其固有形象存在角色反差。
但这些法官“一本不正经”地带货,不是夹带私货搞商业变现,而是为了更好地处置资产,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胜诉后,对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的,胜诉当事人就有“可期待利益”需要维护。但现实中,往往有很多败诉方不愿意积极履行义务,而是规避或逃避处罚。这导致法院需要保全处置其财产,以便及时兑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时,未必会顺利——很多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非易于交付的现金。法院依法保全的很多财产也是房产、首饰、车辆、家电,甚至车位、靓号等。这就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处置保全的财产时,可以视情况实行网络拍卖,以便扩大“广告效应”,降低拍卖费用,提高拍卖流程的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概率。
而在网络购物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如果依然拘泥于传统模式,就可能出现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尴尬,导致本来很有价值的财产无人问津,无利于拟处置资产的有效变现。
“法官带货”则显著地增加了拟处置资产的知名度和曝光率,让更多网民产生围观,竞拍欲望,让拟处置资产以更高价格拍卖。梳理报道可知,很多拟拍卖资产都以较高价格甚至远超起拍价的价格成交。
同时,“法官带货”又普及了法律常识。在“法官带货”直播现场,法官们往往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和表情介绍着拟处置资产,同时介绍涉及执行环节,拍卖环节的法律知识,让这些平时少有人问津的冷知识得以通过网络普及。既让公众更全面地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又让那些潜在的老赖认识到赖账的严重后果。
法律是严肃的,法庭是庄严的,但法律又是来源于现实生活的规则。在网络时代下,法官放下正襟危坐的架子,以平易近人的方式为法院所处置的资产“代言”,既符合网络时代的传播思路和行为风格,又不违反法官的行为规范。某种程度上,“法官带货”这样的执行攻坚有益尝试多多益善,这无损其威信,反而会为法院形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