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0年6月,贵州全省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438件,其中提出抗诉6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5件,有效遏制了虚假诉讼增长势头。
记者24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虚假诉讼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面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隐瞒真实事实、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树生表示,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已日甚一日,不仅损害第三人利益,还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妨害司法秩序和国家治理,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和公序良俗,极大地侵蚀和破坏社会赖以存在的法治基础,民众对此反映强烈。
虚假诉讼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主要表现为“手段隐蔽多样,专业化水平高,发现查处难度大”“虚假诉讼双方通常具有特殊利益关系,隐蔽性强”“案件缺乏对抗性,往往以调解结案居多”“涉案领域集中于涉财型纠纷”。
为更有力地打击虚假诉讼,2019年以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渠道及办法等提出详细的规定,为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在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的同时,同步审查案件是否存在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同步审查案件是否存在虚假诉讼,通过“一案三查”硬杠杠,建立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发现虚假诉讼线索长效机制。
杜树生表示,下一步,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虚假诉讼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升查办虚假诉讼的能力,强化查办虚假诉讼的力度;坚持“专群”结合,汇聚各方力量,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对外协作、对内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以协作的合力织密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的法网;对外积极建立公、检、法、司的联合防范、查办、打击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加快与贵州省法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共同出台相关制度;对内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相关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讼”打假,让打“假官司”者无处遁形,守护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