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来宾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象州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唐立进、原法医韦武经涉嫌徇私枉法罪被依法逮捕。此前,该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覃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来宾市纪委监委称其严重破坏象州县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副局长和法医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捕
8月28日,来宾市检察院发布通报:近日,象州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唐立进(正科级)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象州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法医韦武经(正科级)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分别立案侦查。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分别对唐立进、韦武经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4月26日,象州县政府发文免去唐立进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原局长被“双开”,被指严重破坏象州县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今年4月底,来宾市纪委监委通报,象州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覃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覃宾1965年5月生,广西来宾人,大学学历。早前任来宾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2007年8月到2014年11月期间,调任象州县公安局任职,先任象州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副处级)4年,后任象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3年多。在2014年11月又回到来宾市公安局,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2018年1月,覃宾任来宾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察支队支队长,直到在此任上被查。
从纪委监委的通报中看出,覃宾应是在象州县公安局局长任上出的事。
8月4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开除覃宾党籍公职。
通报称,覃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下属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覃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象州县公安局原局长,理想信念丧失,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贪财敛财,大肆收受下属礼金;权力观扭曲,大搞权钱交易,利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机会大肆敛财,严重破坏了象州县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擅权妄为、徇私枉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充当“保护伞”,使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导致该组织发展壮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报中共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覃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象州一黑社会性质团伙11年制造刑案13起,当地百姓谈“黑”色变
今年6月25日,来宾市忻城县法院对一个盘踞在象州百丈乡长达11年、让当地老百姓谈“黑”色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案进行宣判,15名首要分子被判刑,其中为首的韦树松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韦树松为获取不法利益,以分干股、请吃喝、给小利等方式,笼络、吸收象州县百丈乡一带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赌场牟取暴利,逐渐形成以韦树松为组织、领导者,以韦树青、韦绍春、韦树宁、韦华、覃振友、黄立全、区登祥、陆继强、陆喜生、韦吉强、韦红明、李华生、覃忠福、陈海生为基本固定成员,组织结构较为稳定、层级分工相对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其中自2006年开设赌场以来,该组织以打游击战方式在百丈乡不同地点开设赌场持续长达六年之久,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强占村集体树山,承包周边一带岭地刮松脂,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他们还通过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象州县百丈乡和周边地区实施寻衅滋事、绑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刑事犯罪案件13起,其中包括开设赌场2起、绑架1起、强迫交易1起、寻衅滋事2起、敲诈勒索4起、故意伤害2起、滥伐林木1起;违法事件7起。造成2人轻伤,1人轻微伤。
通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通过贿赂方式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保护伞”寻求非法保护,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根据15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韦树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115万元,并处没收财产1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决韦绍春等14名被告人19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