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王益区法院联合自然资源王益分局现场查看铜川市某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生产大棚和堆料大棚一案拆除违法设施进展情况。本次行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玉亭亲自带队,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杨庆福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伟涛及区人代工委郭刚成、任春丽现场监督本次执行活动。
该案被执行人铜川市某工贸有限公司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黄堡镇周家河村3200.02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生产大棚和堆料大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4月17日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生产大棚和堆料大棚,并恢复土地原状。该处罚决定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义务,后市自然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机构改革后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被执行人发出行政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并与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主动履行拆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