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幼儿园课程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幼儿园要规范选择课程内容,严禁设置超越幼儿身心发展阶段的课程,不得与小学各学科机械对应。幼儿园应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确立以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和终身发展为取向的课程目标,根据课程目标选择适宜儿童发展、与区域教育发展相符合的课程内容。
在课程实施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幼儿园全面优化一日活动,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激发幼儿自我成长的活力。正常情况下,保障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提高户外活动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注重生活活动的教育价值,引导幼儿在生活活动中,获得多方面的有益经验。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多项推进课程评价改革和加强课程审核管理的措施,其中明确要完善幼儿园课程审核制度,区(市)县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指导和督查幼儿园选用的课程。幼儿园应根据办园等级规范选用课程内容,所选择的课程及相关资源,以及自主开发的园本课程须报区(市)县教研部门,接受教研部门指导和监督。
据成都市教育局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成都市共有幼儿园2630所,适龄在园幼儿60.35万人,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43%;幼儿园教师4.66万人,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9.98%;全市一二级幼儿园(优质资源)覆盖率达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