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9日在社交媒体发文,痛斥公民党曲解《基本法》,为自己的政治立场服务,这种无耻,比无知更可怕。
梁振英表示,公民党8日公开声称“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近日突然声称香港并非、也从来没有‘三权分立’,完全罔顾香港独立的行政权、立法权及司法权的传统、扭曲《基本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梁振英称,公民党引述《基本法》第二条指香港有“三权分立”,不是无知,就是无耻的断章取义。公民党的引述,《基本法》这一条指香港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是“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下”的,而“本法”,即《基本法》在《政治体制》的前面一章,即《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一章,已清楚订明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在这前提下,公民党引述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是公民党想硬抄硬搬西方主权国家的“三权分立”吗?
梁振英还直接列出了《基本法》中的多个条文,称将香港的政治体制说成是如同外国主权国家的“三权分立”,是漠视中央对香港司法机关司法权的限制、漠视中央对《基本法》的解释权。
“香港从来没有三权分立”,梁振英在文中质问公民党,你们够胆公开解释香港在英国一总督委任立法局议员、自己坐在立法局主席座位上主持会议,行政权和立法权是“分立”的吗?他批评公民党是“大状党”,大状搞政治,往往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曲解法律企图为自己的政治立场服务,将大律师的公信力“送头”(送死),这种无耻,比无知更可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也明确表示,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基本法》列明香港是直辖于中央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特首并非只是行政机关首长,也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香港享有的权力是中央授权的。她形容“三权”是各司其职,希望可以互相配合、互相制衡,但最终三个机关都是通过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