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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调整完善土地出让使用范围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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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调整完善土地出让使用范围的相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今天(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调整完善土地出让使用范围的相关情况。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在城市,2013年至2018年,土地出让支出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合计为1.85万亿元,仅占土地出让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让收入的6.6%。为此,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就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介绍,《意见》明确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计提方式、统计口径、资金调剂机制、管理方式等5大重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