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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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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

  据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地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其中,具体指标:

  ——地市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及县级市设置急救中心(站)。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

  ——以地级市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全国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例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站)急救医师数量满足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