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督导、云端监测,督学与学校配置比例不低于1:3,不断完善第三方评估监测机制……《北京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最近发布,一系列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目标亮出来。
督学队伍将“扩容”。《意见》要求督学与学校配置比例不低于1:3,高于国家1:5的配备要求。同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成员单位为18个部门和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成员单位增至27个部门和单位。
在教育督导队伍管理方面,《意见》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督学聘用方式也有创新,比如提出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督学。专兼职督学是根据履职需要,从具有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经验的专家、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等干部教师中选聘。
一系列举措,是希望督导“长牙齿”,问责必须有力。《意见》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有很多的细化举措,比如突出强化举措务实、问责有力,分别从责任主体、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层面,细化了报告、反馈、约谈、整改、复查等制度要求。
在压实问责制度部分,《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同时,此次明确提出“市、区政府要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体现对督导结果的运用更加充分、有力。
督导报告的发布渠道也将更宽,除政府门户网站外,还新增了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渠道,以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建立通报制度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及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到2022年,本市将建成全面覆盖、管理科学、体系开放、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与首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