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实践中,问责泛化、简单化的问题,让一些干部不愿做事、不敢担当。这就提醒我们在问责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在“精准”二字上多下功夫。
6月初,新发地疫情暴发,北京市纪委、丰台区委要求我们启动问责,一时间全区震动,干部心里打鼓,怕问责的“板子”打到自己身上,瞻前顾后,畏首畏尾。问责调查这个时候怎么进行?会不会影响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士气?我们的压力不小。
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我们用“四方责任”定人、“四早”要求定标,对相关责任部门的领导干部,按照疫情防控分工逐一谈话,查清失责问题。同时注意区别是自身疏漏还是客观条件限制造成的失责,充分考虑干部对失责行为的认识及现实表现,准确认定失责情形,严格依据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不搞“客观归罪”、一问了之。
最终提出对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琦、区卫健委副主任曹苁、花乡副乡长杨继军做出党纪政务处分的问责处理。全区干部对这样的问责心悦诚服,卸下了包袱,履责更主动。3名被问责的同志,也更加积极地投身疫情防控之中,新发地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精准问责,选准问责对象是题中应有之义,绝不能问下不问上、问小不问大,甚至找人顶包、拉人垫背,使失责者逃脱、干事者寒心。今年7月,北京市纪委给予丰台区副区长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追究其在拆除某处绿地公园违法建设地下停车库中违反工作纪律和失职失责问题。从2015年开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相关建设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认建认养的绿地公园兴建总面积达2.69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设施,该项目2017年初被纳入违法建设台账,副区长李某在明知系违法建设的情况下,多次要求区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属地政府从2017年开始先后20多次派出违法建设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止违法建设,均无功而返,直至项目建成。我们在问责调查中发现,属地相关执法部门固然有适用法律不当、采取措施不及时的问题,但根源还是在相关主管部门和分管区领导的纵容和默许。对此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较真,把相关情况向区委和市纪委如实报告,在具体处理中,充分考虑基层相关责任人的失责情形,以及其后续在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的良好表现,对街道工委书记仅采取了提醒谈话的问责处理,有效保护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问责实践,让我们愈发感觉到,精准问责不仅能够对干部形成震慑、督促和鞭策,也能让干部更好地理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引领干部更加积极主动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