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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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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养老补助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失能、残疾等困境老人的养老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时,每人每月最高将获得3600元补贴。

  据了解,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主要分为城乡特困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五类。

  根据《实施办法》,这些困境老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市、区两级财政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3600元、2800元、2800元和1200元予以补助(对应以上五类老人)。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即每人每月1560元予以补助。

  新修订的政策上调了补助金额,拓宽了服务对象覆盖面,首次将城乡特困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纳入补助对象。新政策还明确各街道乡镇有义务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推荐合适的养老机构,取消了定点机构限制,服务对象可在北京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选择。

  据了解,《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