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31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李增虎等84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增虎于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桑村炼铁总厂,通过经营钢铁生意逐渐积累经济实力,扩张势力。2003年被告人李增虎作为实际控制人注册成立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海威公司等数十家公司和企业为依托,形成以被告人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团。
该组织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海威钢铁等企业为依托,非法占地7500余亩;非法采石1988万余吨,价值1.5亿余元;非法挖砂达270万余立方,价值9400万余元;长期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非法获利1.3亿元,聚敛起巨额财富,并用非法所得维持组织运行,豢养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配备车辆、发放奖金福利、提供活动经费等。
该组织自2003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等15项罪名68起犯罪事实,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该组织严重破坏国家自然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严重扰乱了当地税收、金融等社会经济秩序。该组织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精神震慑,众多被害人不敢报案,甚至外出躲避,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该组织利用其非法影响力,长期把控基层政权,无视选举规定,直接指定村支两委成员,安排组织成员入党,非法控制多个村级政权组织,直接服务其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通过行贿等手段,腐蚀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通过安排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入股分红等手段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将公职人员发展为组织成员,直接参与违法犯罪。
该组织公然对抗国家权力机关,暴力对抗执法检查,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实施围攻、谩骂、殴打及威胁恐吓,甚至到国家机关公然殴打执法人员,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
被告人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名被告人因严重疾病对其中止审理,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8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