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对个人进入公共场所不按照规定采取防控措施的,有关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二是,餐饮服务单位未向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并将相关情况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范围,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按规定将有关单位失信信息以及个人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合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对有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行为的患者,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予财政补助。
上海市司法局原一级巡视员刘平称,除了医费自负外,这些患者还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他人的损失,还有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还有可能上黑名单,对今后出行造成不便。
长宁区虹桥街道荣华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盛弘介绍,她们现在已经加强了相关的宣传,让大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范,如果拒不配合,现在居委会也有法可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