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法律信息网6日发布的公告,这部法律根据俄最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制定。根据这部法律,俄行政机构由联邦政府和其他由总统直接领导的联邦机构共同组成。在此之前,俄行政机构由联邦政府组成。
这部法律确定了俄总理的任命程序。法律规定,总统有权提名总理人选,并在人选获国家杜马(议会下院)批准后予以任命。如果国家杜马连续三次否决总统提名的总理人选,总统有权直接任命总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总统有权解散国家杜马。此外,总统可在保留政府的情况下更换总理。
根据新法律,总统在与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进行磋商后任命外交部、内务部、国防部等政府强力机构的领导人,其他部长人选由总理提名并提交国家杜马投票表决。
今年7月1日,俄罗斯就宪法修正案举行全民公投。7月3日,普京签署命令,宣布宪法修正案于7月4日开始生效。俄罗斯媒体报道说,该宪法修正案主要包括扩大国家杜马权力、增加公民福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