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1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李启新对《实施办法》亮点进行解读,并介绍了广州市优抚褒扬工作的情况。
扩大优先礼遇措施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
李启新表示,本次《办法》的修订借鉴了兄弟省市有益的立法经验,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11条,规定公共服务、游览参观、就业创业、教育、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优抚措施。
《办法》适当扩大优先礼遇措施,增强军人职业在社会生活中的荣誉感。如:在公共服务优先方面,将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窗口服务的场所范围,从铁路、公路、航空、港口等扩大至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同时,将自愿入住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的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纳入优先轮候范围。在优先看病就医方面,将有关就医优先窗口服务扩大适用于现役军人家属。
在住房优先方面,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公租房的,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享受优先配租等优惠。符合租住公租房的退役军人,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优先配租;家居农村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房时,应当优先、优惠解决宅基地;有住房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住房维修补助或者优先纳入农村安居工程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拆迁安置住房时,服现役的军官和士官、义务兵应当计入该家庭人口,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原属广州市户籍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可以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房待遇。
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李启新介绍,《办法》还适当给予经济照顾,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怀和支持,让优抚对象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记者梳理发现,《办法》将广州市和区所属自然风景区免票优抚对象范围扩大适用于有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减少的门票收入由景区负担。同时,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抚对象范围由义务兵扩大适用于现役军人。《办法》规定:现役军人和非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持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线路的公共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办法》还增加精神表彰措施,促进军人家属支持国防和军队事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每年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慰问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活动;走访慰问祝贺本年度被授予荣誉称号、立功受奖或者被评为优秀基层官兵的现役军人,并对参与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的现役军人家属开展慰问;鼓励有关单位在推荐表彰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等。
今年发放抚恤补助、节日慰问金2.76亿元
发布会上,李启新还介绍了广州市优抚褒扬工作情况。据悉,2019年以来广州市抚恤补助标准增长6%,惠及2.6万人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疫情发生以来为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3.5万人次、4615.5万元;今年发放抚恤补助、节日慰问金2.76亿元。
同时,待遇落实更加到位。2019年以来转移拨付军休经费27.6亿元。安排财政资金1.05亿元,为6393名退役士兵完成社保接续缴费,实现100%办结。完成第十次退役金调整发放,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待遇,发放住房改革补贴7.8亿元。
此外,荣誉褒扬更加尊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退役军人专题“大走访”活动,实现全市退役军人走访联系全覆盖。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与30535名退役军人建立常态化联系。连续2年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承办“9·30”国家公祭烈士活动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对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中苏血谊亭进行大范围的修缮工作。
最后,帮扶援助精准更加及时。常态化联系走访退役军人,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持续跟踪。热心解难纾困,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情感沟通等个性化关爱服务,为遭遇重大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应急救助资金120.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