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男子A某现年69岁,长期居住在这家汽车旅馆的1楼。事发前,A某因向旅馆老板索要酒遭拒后,一气之下就在自己房间用打火机点燃纸张放火。报道提到,A某在纵火时还处于醉酒状态。
纵火后,A某赤脚跑向附近的便利店,之后又称“肚子疼”拨打急救电话。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A某承认自己点燃了汽车旅馆。听到这一消息的消防员遂将A某移交给警察,后者则被警察紧急逮捕。
据报道,警方计划以涉嫌纵火致死罪对A某立案,并在调查其犯罪经过等问题后决定是否对其申请拘捕令。
事发后,包括旅馆老板、客人等在内的14人被送往医院,其中11人受伤,一名55岁的女住客和一名43岁的男住客最终死亡。
据韩联社介绍,起火旅馆建于1970年,3层楼高,一共有13个客房,事发当时共有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