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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并发症等特殊情况的医疗保障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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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并发症等特殊情况的医疗保障出发

  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1月27日下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工作部署会。《通知》规定,按照分级诊疗相关要求,从引导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鼓励自然分娩,减少剖宫产率,妥善解决并发症等特殊情况的医疗保障出发,针对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院级别和住院分娩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在深入调研,调度数据,精准测算,保证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根据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将顺产费用定额支付标准定为:县、乡两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00元,达到1800元,州市级及以上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400元,达到2400元。剖宫产费用定额支付:乡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00元,达到2100元,县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00元,达到2700元,州市级及以上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400元,达到3400元,特殊情况可按照普通住院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