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日报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风险提示:
2020年12月11日,我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对境外返回人员闭环管控过程中,通过核酸筛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人于12月9日21:07从西安乘坐南航CZ6224次航班于23:46抵达哈尔滨太平机场,直接乘坐“机场—火车站快线”大巴到达哈尔滨火车站。10日凌晨1时入住站前龙铁宾馆,办理入住后在宾馆对面饺子馆就餐(餐馆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回到宾馆休息。当日早8时左右去附近“东北酸菜馆”吃早餐(餐馆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回到宾馆未外出。当日下午14时退房后步行至哈尔滨站,14:30左右到达哈尔滨站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在专用取票口取票,通过单独通道进入大厅候车。17:15在哈尔滨站乘坐K7039次列车(9车厢21号下铺)赴塔河县。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了您、家人及大家平安健康,如与该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存在交集,请主动迅速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联系,或拨打属地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报告,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测温、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在选购进口冻鲜产品时避免直接接触,在清洗、加工进口冻鲜产品后立即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清洗食物时注意防止水花飞溅,不要在水笼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加工、储存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去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附: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
新增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行动轨迹
陈某某,男,52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
11月25日自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乘坐U63763航班抵达西安,入境后即在当地集中隔离。12月9日期满解除隔离,隔离期间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12月9日21:07在西安乘坐南航CZ6224次航班,于23:46抵达哈尔滨太平机场,直接乘坐“机场—火车站快线”大巴到达哈尔滨火车站。
12月10日凌晨1时入住站前龙铁宾馆,办理入住后在宾馆对面饺子馆就餐(餐馆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回到宾馆休息。
12月10日早8时左右去附近“东北酸菜馆”吃早餐(餐馆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回到宾馆未外出。
12月10日下午14时退房后步行至哈尔滨站,14:30左右到达哈尔滨站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在专用取票口取票,通过单独通道进入大厅候车。
12月10日17:15在哈尔滨站乘坐K7039次列车赴塔河县。乘车期间使用专用卫生间。
12月11日早5:27到达塔河火车站,直接被当地防疫工作人员专车接到定点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2月11日经当地医疗机构两次核酸检测均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请与上述行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疾控中心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