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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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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说明

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中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解读: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说明什么?

 

资料图

对于政策的出台,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分析认为,其主要意义在于加快城市人口流动,保证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

国仕英认为,这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今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就已经提到,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本次“意见”则确定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国仕英表示,政策出台后,一方面可以加快小城市的城镇化率及人口的流入,促进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外地人口不断流入,保证城镇人口活力;另一方面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对于该类城市房地产市场来说有一定程度的利好作用,使该类城市市场预期有所好转。

对于该政策的发布,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这个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在人口流动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其对于后续此类城市的落户政策和购房需求等释放都有积极的作用。

严跃进称,此次中办、国办的政策有几个亮点。

1、首次以中央的角度明确了落户新政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更多还是体现为国家部委的政策思路,而此次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可以看出层次更高,对于积极推进户籍政策改革等有较为积极的作用,这一点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2、明确城市标准

在此前,实际上往往还会出现“Ⅱ型大城市”等类似的划分,而此次对于城市的划分更加清晰,即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都可以放松落户限制,类似政策总体上影响还是很大的,对于很多地级市的影响会很大,进而放松落户能够直接刺激购房需求,而且既然提到了全面取消,那么后续约束会减少,劳动力、人口或人才进程落户变得更为简单。

3、释放人口红利

客观上说,当前房地产市场也面临购房需求不足等方面的困惑,新库存压力开始增加,所以积极去库存也是很关键的。所以对于当前一些三四线城市来说,尤其是人口规模在300万以下的,实际上还是需要积极去库存。此次政策出发点是为了促进人口流动,但客观上也会释放新的购房需求,对于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等有积极作用,即房地产市场不会太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