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沈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更好地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3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
12月21日(含)以来到过谱康医院、秀水诊所、沈医附属二院北院区或与沈阳市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请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从即日起不要外出,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将对您落实核酸、抗体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专用的车辆,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如隐瞒不报,造成不当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