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打羽毛球伤到对方眼睛要不要赔偿?同车好意搭载出了事故是否担责?婚前隐瞒疾病是否可撤销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自1月1日正式施行近一个月来,全国多个法院陆续宣判了民法典实施后的“第一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
在北京,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被首次使用。一场比赛中,周先生打出的羽毛球击伤了宋先生右眼。宋先生以周先生侵犯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周先生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药费等损失。依据民法典新规,法院认为,宋先生应清楚此项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自愿参加比赛,应当认定为自甘风险,故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民法典对“自甘风险”增加了新规,这一规定没有明显减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增加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也没有背离当事人的合理预期,意在倡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1月4日,南京“好意同乘”第一案开庭审理。车主江平(化名)与同事在自驾游途中翻车,坠入路边水库,江平与两名同事死亡。事故发生后,其中一名死者的家人提起诉讼,要求江平的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0万元。
这起案件属于免费搭便车。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表示,在民法典实施之前,如何处理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是,只要被告对原告受伤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就会按照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要求被告对原告进行一定补偿或赔偿。”而此次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好意同乘”规定,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无偿搭乘属于好意施惠的一种情谊行为,民法典的规定旨在平衡施惠人责任与搭乘人的利益原则。张荆律师表示,“这也为搭乘者提了一个醒,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丈夫在妻子怀孕后才坦白,他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尽管经检查证实未被传染,但妻子表示无法接受,决定终止妊娠并向法院起诉离婚。依据民法典新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修改了重大疾病不可结婚原则,把婚姻自由度更多地给了当事人双方。”张荆律师表示,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伴随着民法典生效实施,以往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同时废止。民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指出:“民法典从编撰制定到颁布实施,始终贯彻以人为本、为民立法的法治理念,民事审判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
有了民法典,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民事法治建设领域的所有问题。杨立新称,新旧法衔接过程中的“碰撞”、理顺民法典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问题,还需要通过不断配套、细化司法解释进行补充完善,也需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不断检验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