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31日讯(记者 孙英鑫)3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71场。会上,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梁秀坤就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部门在便民利民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梁秀坤。东北网记者 孙英鑫 摄
梁秀坤说,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的形势,省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打造疫情防控期间“有温度”的医疗保障便民服务,主要是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充分认清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落实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政策,确保新冠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及时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对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和资金影响救治。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引导,鼓励群众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医保,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经办场所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不见面”办理公告或通知,方便群众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和服务。
三是及时更新公布医疗保障“服务热线”,进一步畅通省市县三级所有医疗保障部门固定电话和手机服务热线。为提升医保咨询服务质量,省医疗保障局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认真细致做好服务热线值守服务,实现医疗保障“不间断”服务,省医疗保障局随时抽查咨询服务电话的接听情况,搭好群众诉求“连心桥”。最新服务热线号码和便民服务举措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上可以查询。
四是持续实施医疗保障系列便民政策,比如,将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治疗处方药量增加至三个月的“长处方”举措;比如,支持参保群众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物品;比如,因为疫情滞留外地的参保患者就医所垫付医疗费用,待返回参保地后,可持相关票据按照规定及时给予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