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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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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

  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 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两高”报告的亮相,引起公众关注。

  孙小果、郭文思等“纸面服刑”、“辣笔小球”诋毁英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这些被报告点名的标志性案件,记录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依法惩处黑恶犯罪分子]

  最高法:

  依法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坚持“打财断血”,坚持“打伞破网”。

资料图:孙小果再审案开庭审理,图为庭审现场 来源:视频截图
资料图:孙小果再审案开庭审理,图为庭审现场 来源:视频截图

  案例:孙小果案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依法公开宣判,决定维持昆明市中级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多年里,从死刑到死缓,从减刑释放到涉黑涉恶再落网,孙小果案在2019年牵动全国舆论。

  2020年2月20日,昆明市中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了死刑。

  [反思“纸面服刑”案]

  最高检:

  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

  案例:郭文思案

  今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郭文思减刑案”相关的隋建军等受贿、徇私舞弊减刑案,以及郭万普等行贿案也同日宣判。

  此前,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刑满释放,出狱半年再次犯下命案。北京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北京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中多人帮助郭文思违规减刑,9名党员、公职人员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严惩腐败犯罪]

  最高法:

  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图为赵正永 图片来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图为赵正永 图片来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例:赵正永案

  赵正永曾任陕西省委书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赵正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新社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  
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新社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

  案例:赖小民案

  赖小民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5日一审宣判,认定赖小民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88亿余元,贪污人民币2513万余元,赖小民有配偶而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图为“辣笔小球”出镜忏悔 视频截图
图为“辣笔小球”出镜忏悔 视频截图

  [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最高检:

  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案例:“辣笔小球”案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资料图:图为张玉环。中新社记者 刘占昆 摄
资料图:图为张玉环。中新社记者 刘占昆 摄

  [疑罪从无、有错必纠]

  最高检:

  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

  案例: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俩张姓男童失踪,次日尸体在村附近的水库中被人发现,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犯罪嫌疑人。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后,张玉环上诉,案件发回重审,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再次不服上诉,被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再审,并于2020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作出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资料图:再审宣判后,“百香果女孩”的母亲陈礼言(右一)泣不成声。 翟李强 摄
资料图:再审宣判后,“百香果女孩”的母亲陈礼言(右一)泣不成声。 翟李强 摄

  [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

  最高法: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对强奸杀害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

  案例:百香果女童被害案

  2018年10月4日,10岁的小燕子在贩卖自家的百香果返家途中被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持刀刺伤双眼及颈部并强奸。杨光毅在施暴后,拿走小燕子贩卖百香果所得32元,将小燕子装入蛇皮袋,扔至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尸在一处山坡。

  犯罪嫌疑人杨光毅归案后其对其杀害杨某燕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9年7月12日,广西钦州市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3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对其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这起以残忍手段强奸未成年人致死案件的二审改判,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后最高人民法院阅卷提审,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20年12月28日,广西高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

  [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

  最高检:

  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针对网络侵权多发、个人维权困难,抓住两男子偷拍取快递女子并在网上造谣其出轨的典型案例,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自诉转公诉。

  案例:偷拍取快递女子造谣其出轨案

  该案中,杭州一名未婚女子在小区取快递时被偷拍,并被编造“出轨快递小哥”的微信聊天内容在网上扩散传播,导致该女子收到大量的询问及谩骂信息,给其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两名造谣者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由于赔偿问题无果、道歉态度消极,受害女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获立案受理。后根据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对两名嫌疑人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