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4月1日称,该案共有9名被告,除黎智英外,还包括乱港头目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及梁耀忠。他们涉嫌在2019年8月18日参与或组织所谓“流水式集会”,被控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此前区诺轩与梁耀忠已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黎智英等7人则选择不认罪受审。4月1日上午9时许,押解黎智英的囚车抵达法院,同案多名被告也陆续到达。李卓人在庭外声称不知道裁决结果会怎样,但即使今日走得掉,仍有多场审讯需要面对。
针对辩方辩称“警方当天没有协助疏散人群,众被告是为了维持公众秩序,才负起责任带领民众离开”,法官回应称,当天新闻视频显示多名被告拉起巨型横幅组成队头,后方逾千人跟随着叫喊口号,却不见呼吁他们从沿途地铁站疏散,或协助他们安全离开,与所谓“流水式疏散”的说法矛盾,可见疏散只是幌子,实际上是一场有计划的游行。而且早在事发前两天,警方就已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反对游行,并被媒体广泛报道;各被告显然是自愿及同意拉起横幅组成游行队头,若没有他们牵头,游行不可能成事,因此他们是组织者,“即使有被告沿途没叫喊口号或发言,也不代表他们不是组织者;由于他们一同行事,故应承担相同罪责”。法官最终裁决7人两项罪名罪成,案件押后至16日判刑。
法庭外,香港政研会成员及一些市民高喊“打倒汉奸,打倒卖国贼”“重判黎智英”等口号,批评黎祸国乱港,促请法庭重判以他为首的卖国贼入狱。头条日报网提到,本案开审前,香港律政司原拟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大卫·佩里带领控方律师团队,但有关委聘在英国法律界引起争议,佩里表示关注到有关争议带来的压力,同时考虑到来港时强制检疫的安排,认为审讯在没有他的情况下应该如期进行。律政司最终阵前易帅,改聘本地资深大律师余若海领军。
就在黎智英涉嫌非法集结罪审理之前,美国国务院发表所谓“2020年人权报告”,提及越来越多的香港泛民被拒保释,如去年12月黎智英以涉嫌欺诈罪被捕及拒绝保释,之后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声称“相关法例损害本港人权,使司法独立受到挑战”。4月1日案件裁决后,台“总统府”称对此“表达高度遗憾和谴责”,台“行政院”还称,黎智英等人被判罪名成立“情何以堪”。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兼法学教授傅健慈批评说,美报告内容既主观又偏颇,完全罔顾事实,黎智英本身有多案在身,拒绝其担保外出是绝对公平公正的裁决,此事反映外国势力仍在为其撑腰。香港理工大学学者陈伟强还批评报告没有提及近期多名反对派保释后弃保潜逃的问题,质疑报告忽视这个客观事实。特区政府强调高度重视并坚定维护香港人权和各项自由,反对美报告抹黑香港国安法,其为了政治目的诋毁有关法例是“明显的双重标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批评报告就香港事务胡搅蛮缠,大肆污蔑国安法等中央涉港议程,抹黑港府依法施政和警方严正执法,明目张胆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中国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