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王正元
存款1万,可随意居住多地养老院?冬天可以到南方晒太阳,夏天可以到北方避暑,想想美滋滋的,但兴许是一场骗局。近日,四川泸州警方就查获这样一起“套牢”老人投资的骗局。目前,警方已责涉事“养老公司”向公众退还其非法吸收的款项。
泸州警方近日接到报案:贵州一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以存一万元整,可随意居住贵州、赤水、重庆、三亚等各地养老院为名,在泸州市骗取老人投资。老人们钱交了,养老院却住不进。
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以旅居消费公寓、以床消费公寓、以房消费公寓等项目为幌子,以预交10000元返利83元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48.2万元人民币,受害群众共计26人。目前,警方已责令该公司向公众退还其非法吸收的款项。
【警方提醒】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养老建设项目或者与养老相关的健康养生项目为诱饵,通过高息回报、预定床位、预存费用等方式,再施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诈骗。
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
【常见套路】
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
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招揽会员,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
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
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
声称入住即给予优惠折扣、不入住也可给予高额分红,收取高额房款、租金、押金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
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
以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