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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上班时间遭领导劝酒致饮酒过量,1死1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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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上班时间遭领导劝酒致饮酒过量,1死1伤!

都说小酒怡情,大家出去聚会,喝两口小酒叙叙旧,亦或是喝点酒尽尽兴,都是不错的,但是大酒伤身的道理,大家也都懂。如果不顾自己的酒量和身体状态,一次性喝太多酒,不仅会让自己难受,还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冒险。不幸的是,广东深圳一楼盘的两名保安,在去年12月20日凌晨因为喝酒,导致其中一名酒精中毒;另一名保安,更是因为这场酒局而离开人世……

 

为什么两名保安会在上班时间喝酒?

还喝到酒精中毒呢?

 

其中一名保安小侯现在还在医院住院,至今仍没办法走动。

 

 

小侯回忆说,12月19日的晚上7点,他巡逻了楼盘几次以后,楼盘的安保主任就邀请他以及另外一名保安小张,在监控室里一起喝酒。

 

小侯想着自己平时也不怎么喝酒,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后来保安队长也来了,也开始劝小侯一起喝酒。

 

 

“主任把队长叫进来,他说你们就一人喝一瓶,喝完之后就不让你们上班,你们喝完就让你们去睡觉,我们帮你们俩顶班。”

 

小侯觉得不好意思推脱,只能参加进这个酒局,于是便去楼盘旁边的美宜佳超市,买了两瓶43度,500毫升的白酒,一共是30元。

 

 

酒买回来以后,安保主任和保安队长觉得,这酒太便宜,两人一口都没有喝。不过,小侯和小张却一人喝完了一瓶

 

“他就说你们喝嘛,看谁喝得过谁。”

 

小张喝第一杯的时候,是一次性干了,后面也基本都是一杯一次,而小侯是半杯一次。

 

喝完一瓶以后,小侯已经昏昏沉沉的了,靠在靠椅上不省人事,但是小张又去了便利店,买了两瓶55度,500毫升的同种白酒继续喝。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20日凌晨1点20分左右,安保主任和保安队长将小张送进深圳龙城医院,但小张当时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凌晨2点,两人又将小侯送进医院,小侯被诊断为中度酒精中毒。

 

 

出事之后,楼盘相关负责人为小侯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还给小侯送来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令小侯和其家属很难接受。

 

 

小侯表示,这次喝酒相当于是领导压制性地让他们喝酒。

 

 

小张的姐姐张女士说,小张是在20日凌晨2点多,被医院宣布死亡的。但是直到20日早上10点多,家属才知道小张出了事,而他的遗体已经被送到了殡仪馆。

 

目前小张的家属已经跟楼盘方面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就联系不上劝酒的两位当事人。

 

“和保安队长打电话的时候,他就说他现在已经在服务区了,就跑回老家了,问他在哪个服务区,他也不说,就挂了电话。”

 

张女士表示,她将对两位劝酒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律师说,若当晚酒局的直接组织者,明显存在过错,则需要对事件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喝酒过量真的不是闹着玩的

一旦超过了自己酒量

就很有可能引发急性酒精中毒

 

什么是急性酒精中毒?

 

急性酒精中毒是由于短时间摄入大量酒精或含酒精饮料后出现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状态,表现行为和意识异常,严重者损伤脏器功能,可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进而危及生命。

 

以下劝酒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 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4.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生这类情形,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