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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员专项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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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员专项补助政策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员专项补助政策,给予村(社区)服务站每站每年2400元的补助。这是福州市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有”“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又一举措。

纵向到底 建强体系

福州市按照“五有”标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914个,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其中,建成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244个,全省“五有”先进单位36个,全省百家红色服务站14个。两名基层服务站站长被评为“全国百优站长”。

横向拓展 创新网络

福州在全省首创“邮政+军人”服务模式,建成福州邮政“军人驿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创立市、县、乡、村4级服务网络,一体化服务保障现役、退役军人。成立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助力退役军人大学生就业创业。福清市、闽侯县、罗源县等地建立3处高速公路军人驿站、军人服务点(退役军人服务点)。目前,已与19家企事业单位签署拥军优属战略合作协议,逐步构建社会化拥军体系。

保障资金 强化队伍 

福州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健全体系的同时,注重从人员选配、资金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建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队伍。为了增强工作队伍的稳定性,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员的责任心、凝聚力,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员专项补助政策,给予村(社区)服务站每站每年2400元的补助。补助政策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建强基层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